合规问题较突出!中证协披露研报业务情况,100家券商有近3900名分析师

发布日期:2024-02-08 07:42    点击次数:202

  近日,中证协发布了2022年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经营情况,该报告每年发布一次。

  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底,100家证券公司研究部门分析师人数共3858人,同比增21%。分析师人数排名前30位的券商分析师人数之和占全行业分析师总人数的70.48%。保险、QFII和RQFII机构以及私募等公募客户外的佣金收入较2021年增加19.47%。85家证券公司发布了境内上市公司研究报告数量共计97051份。

  中证协称,合规问题仍是证券研究业务发展主要的风险点,各公司应高度重视。在公募基金降费降佣条件下,证券公司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应对挑战,另一方面,服务更多公募以外的客户。

  100家券商有分析师3858人

  根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有100家证券公司设立了独立的研究部门或研究子公司,总人数8987人,同比增31.29%。各公司人数最多的达476人,最少仅1人。目前,共37家公司聘任了首席经济学家。

  100家证券公司研究部门分析师人数共3858人,较2021年底增加20.75%,行业整体分析师人数占研究部门人数的42.93%。各公司分析师人数从1到195人不等,分析师人数排名前30位的公司分析师人数之和占全行业分析师总人数的70.48%。

  所有证券分析师中,在所在公司执业3年以上的占比39.63%;在所在公司执业1—3年的占比37.30%;在所在公司执业1年以下的占比23.07%。

  对公募以外的机构服务增加

  2022年研究业务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变化。

  中证协表示,一是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根据统计,目前设立了研究部门或研究子公司的证券公司有100家,较2021年底增加4家,较2020年底增加5家。研究部门人员数量较2021年底增长31.29%,较2020年底增长46.13%。发布研究报告数量较2021年增加11.83%,较2020年增加13.03%。为公募基金、保险机构和QFII和RQFII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服务的证券公司数量较2021年底分别增加5家、2家和4家,较两年前分别增加6家、3家和3家。

  随着更多证券公司开展卖方研究服务和公募基金降费降佣的市场变化,服务公募基金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证券公司一方面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应对挑战;另一方面,部分公司增加对公募基金以外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QFII和RQFII机构以及私募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服务,相关佣金收入也逐年增长。

  二是进一步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统计,2022年证券公司研究部门接受各类委托研究课题约695个,较2021年增长82.9%。其中参与中财办、国办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政策咨询或委托课题等近202项,比2021年增长12.2%;参与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交易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全国社保基金、大型商业银行等的课题委托、调研交流等近493项,较2021年增长146.5%。内容涵盖宏观经济、乡村振兴、“双碳”发展、产业升级、ESG、高质量发展、外资外贸、军工和各大类行业,以及资本市场相关问题等。

  合规问题仍比较突出

  中证协分析了目前所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公司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合规问题仍比较突出。近期证券公司因研究业务违规受到处罚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增加。原因主要有:研报内容存在瑕疵、研究结论的依据不够充分;内部控制及流程管理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研究报告分析与结论一致性不足;内容表述不严谨、数据等信息引用未标明出处或来源标注不明确;工作底稿不完善;未按照要求做好对分析师服务客户和公开发表言论管理等。合规问题仍是证券研究业务发展主要的风险点,各公司应高度重视。

  二是邀请外部专家较频繁,存在风险隐患。2022年各公司邀请外部专家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以外的咨询服务的次数高达70809次,是2021年(23540次)的3倍。其中,专家身份核实、发言内容合规审核、利益冲突防范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三是分析师等人员的声誉风险事件仍时有发生。证券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和分析师受到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22年,仍有个别公司分析师的不当言行引发负面舆情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邀请外部专家要维持在适度水平

  中证协还提出了几点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合规管理,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各公司应加强对分析师等研究人员日常管理,加强合规培训,不断提升证券分析师等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督促证券分析师勤勉尽责,基于扎实的数据基础和事实依据,采用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逻辑,独立、客观、专业、审慎撰写研究报告,得出研究结论。各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细化质控合规审查目标、流程和岗位职责,配备充足质控合规审查人员,加强对证券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不断提高研究报告质量和研究服务水平。各公司要主动服务全面注册制改革和实体经济,加强中国特色资本市场估值体系研究,积极探索证券研究业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切实加强对邀请外部专家的合规管理。各公司应严格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规定,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自身研究能力,将邀请外部专家维持在适度、合理水平,加强廉洁从业管理,做好风险防控。

  三是加强证券分析师声誉风险管理。各公司应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分析师发表言论等审核管理,及时关注和处置首席经济学家、分析师声誉风险,优化考评考核,落实声誉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持续深化行业文化建设,引导首席经济学家、分析师等研究人员践行行业文化,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证券分析师等研究人员在行业的重要影响力,在引导市场预期、传递正能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证协表示,将继续加强自律管理,强化证券分析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协助监管部门做好《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制定,不断推动证券研究业务规范发展。